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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信息服务业要加强管理

1998-03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在南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一些城镇街头,很多以“信息服务所”、“信息公司”、“咨询服务公司”、“联谊中心”等机构出现的广告日渐多了起来,这类名目繁多的信息服务机构大都有一个“保留”业务项目:提供职业介绍。

但令人遗憾的是,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并没有真正开展正当的信息服务业务,而是利用企业有下岗职工,农村有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,求职迫切的心理,大登虚假广告,骗取他人钱财。其广告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;有的干脆虚幌一枪,广告上那些诱人的职业纯属子虚乌有。收取的手续费、介绍费、“辛苦费”则五花八门,名目繁多,少则几十元,多则几百元。

据有关部门介绍,信息服务所只能从事技术信息服务,而不包括劳务中介。希望地方政府对招工工作要严格管理,对不合法的信息服务机构要坚决取缔,严肃查处违法行为。同时,提醒广大求职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当心这类职业介绍广告中的“温柔的陷阱”。

(中国林科院亚林所金立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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